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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第二届“万佳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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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7-10-23 10:42:16 来源:政教处 点击率: |
庐中字(2007)018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“万佳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 通 知 根据《庐江中学“万佳奖学金”基金会章程》的规定,我校第二届“万佳奖学金”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教研组、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识“万佳奖学金”的评选意义,弘扬“万佳奖学金”捐助者汪梅标先生扶危济贫的美德和重视教育关爱学子的精神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。 二、要依据《庐江中学“万佳奖学金”评审办法》,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,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。高一年级学生依据中考成绩,高二、高三年级分别依据高一、高二年级第一、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;教师依据2006年、2007年度工作成绩。 三、在班级学生成绩前十名中,应优先推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以充分体现出万佳奖学金奖助结合的原则。 四、推荐表及机关证明材料,务必于10月22日前报教务处沈佐旺同志,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 庐江中学“万佳奖学金”评委会 2007年10月11日 抄:万佳奖学金基金会、评委会全体成员
庐江中学第二届万佳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、万佳奖学金评选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。 二、获奖名额及奖金额:学生按每学年度实有班级,每班评选1名;教师共评选4名。获奖者每人奖金500元,颁发奖励证书。 三、评奖时间:10月下旬。 四、评选条件: (一)获奖学生的评选条件: 1.爱国爱校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遵守校规校纪、操行品德优秀。 2.家庭经济困难(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。 3.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(学年度期末考试成绩为班级前十名)。 4.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。 5.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表现突出。 (二)获奖教师的评选条件: 1.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 2.热爱学校、热爱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 3.刻苦钻研教学业务,教学效果好,教学成绩显著,高考和辅导学科竞赛成绩突出。 4.坚持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。 5.当年被评为特级教师,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级以上表彰。 6.在教研组、班主任和其他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。 7.其他方面作出贡献,取得显著成绩。 五、评选程序: 1.个人书面申请,学生由班级推荐,教师由教研组和年级组长推荐,推荐人数每班2人,教师每组不超过1人。 2.经教务处初审合格后,正式填写审核表(一式二份)。 3.申请人须报有关事迹材料,获奖证书、论文、论著(均为原件)以及相关材料。 4.召开座谈会,广泛听取意见。 5,确定初选名单(可适当扩大比例),评委会无记名投票,评选得票须超过评委会半数以上。 6.举行颁奖仪式,并出光荣榜公布获奖名单和事迹。 7.获奖情况和有关材料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和教师工作档案。 8.评选情况和结果,书面报基金会。 六、在高中阶段原则上不重复获得万佳奖学金。 七、在同一学年度,万佳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原则上不重复获得。 万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07年10月11日 万 佳 奖 学 金 推 荐表
万 佳 奖 学 金 教 师 推 荐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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